“云间法庭”再发力 助推农民复耕复产
近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通过“云间法庭”网络视频的方式对湟中县联泰、恒泰种植合作社与上新庄镇新城村九案共涉及264户农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进行了调查。在当前的疫情形势下,既要减少当事人往来法院、路途奔波,更好地防控疫情,又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庭决定采取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案件调查。身处家中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通过电脑或手机,远程视频就可以参加案件调查。
该系列案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2017年3月联泰、恒泰合作社分别与264户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由联泰、恒泰合作社分别租赁264户农户的承包经营地,租赁期限5年。合同签订后,各农户按约履行了义务,联泰、恒泰合作社支付了2017年、2018年的土地租赁费。2019年3月至今,联泰、恒泰合作社未按约定向各农户支付土地租赁费,故264户农户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联泰、恒泰合作社清除承包土地上的杂物,恢复承包地原状,并支付各农户2019年的土地租赁费。一审法院判决联泰、恒泰合作社支付各农户2019年的土地租赁费。联泰合作社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过程中,因临近春耕时节,农业复耕复产在即。而该案件牵扯农户众多,这让案件有了一定的特殊性,尽快处理土地租赁纠纷是当务之急。案件承办法官心系农民利益,为使案件能够正常办理,涉案土地能及时分到各农户后进行复耕,避免各农户损失,案件承办法官对各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联泰、恒泰合作社也作出承诺,积极配合村委会在三日内将涉案土地分至各农户,使各农户可以尽早复耕。案件承办法官充分践行司法便民理念,让当事人真正享受到了法院信息化建设带来的便利,充分保障了各农户利益,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知识产权庭第一次使用“云间法庭”进行案件审理了。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庭坚持把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统筹推进。为避免因审判工作而产生人员聚集,知识产权庭积极行动,运用“云间法庭”互联网庭审系统,为使当事人顺利参加庭审,在庭前以发送短信、电话沟通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指导,通过“云间法庭”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诉讼服务,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