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再提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13.05.2015  22:17
核心提示:   5月11日,记者从互助县民政局获悉,该县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后城市最低保障标准为35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2345元/年。  据悉,此次城市低保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月人均

   5月11日,记者从互助县民政局获悉,该县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后城市最低保障标准为35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2345元/年。

  据悉,此次城市低保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月人均提高20元,即由月人均338元提高到358元。农村低保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年人均提高240元,达到每年2345元,即人均收入1960元以下,每人每年补助2060元;人均收入1960至2160元,每人每年补助1860元;人均收入2160至2345元,每人每年补助1660元。另外,特殊困难群体每人每年补助200元。

  该县共有城镇低保户1953户4186人,从4月份开始已按新标准发放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并补发了1至3月份提标部分,共发放低保金433.84万元。对已审核批准的8974户29958人农村低保对象按新标准向各乡镇下拨了上半年低保金2851.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