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协同五强化 五关口五确保 青海地税督察内审工作展现新作为
2015年,青海地税坚持“依法督审、风险督审、规范督审、文明督审”的工作理念,把握“查错纠弊、防范风险、促进管理、服务大局”的工作定位,通过“五协同五强化”、 “五关口五确保”,同步推进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督察内审处被省局党组评定为2016年度全系统优秀等次单位。
把握“五个协同”,执法督察质效明显增强
一是把握“协同指导”,强化自查自纠的动态管理。 加强对县级局执法督察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跟踪问效和动态管理。协同州市局对基层局督察时间与全省不统一、自查自纠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增强了执法督察的严肃性。
二是把握“协同监控”,强化上年遗留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4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处理意见书中要求整改尚未及时整改的问题,协同被督察单位建立《税收执法督察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推动9个遗留问题的全面整改,保证了执法督察执行的力度和刚性。
三是把握“协同督办”,强化特定事项的专项督察。 协同纳税服务部门及时跟踪督办12366热线通报中逾期未办结的事项,并根据领导要求实施专项督察。对8件未按期办结事项及时下发《督察通知》进行催办,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逾期未办现象未再发生。
四是把握“协同追究”,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 协同执法督察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行为的追究,进一步发挥了执法责任制的预警纠错功能。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全系统共追究执法过错488人次,其中经济惩戒240人次,惩戒金额4,779元。其中对执法督察中发生执法过错的38人实施了责任追究。
五是把握“协同纠正”,强化税收督察问题的披露。 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协同纠正。据统计,全系统共发现税收执法行为问题327个,涉及纳税人411户次,少征税款203.4万元,多征税款4.5万元;已整改280个问题,补征税款158.1万元,补收罚款3.5万元,已退税款3.8万元;已制定整改措施138条,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24项。
把好“五个关口”,审计职责切实履行
一是把好“监督关”,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全程参与受托中介机构的审计过程,加强对“前中后”环节的全方位监督。每个项目现场审计前,召开审计进点会,明确工作要求。审计中,召开审计碰头会,促进双方对被披露的问题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审计结束后,召开审计意见交换会,帮助被审单位找出机制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有建设性的整改意见。
二是把好“法治关”,确保依法依规审计。 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所有被审对象始终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对发现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回避。严格各项操作规范,采取审前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张贴公示;审中撰写底稿、收集证据、解答疑惑;审后查找条规、拿出建议、作出汇报等,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
三是把好“实施关”,确保问题如实反映。 截至目前,全系统共组织开展审计项目39个,其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3个(离任16个,任中7个)、基建竣工决算审计5个、财务收支审计11个,反映出“会计基础、财务内部控制、基建管理、税收征管”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共247个,涉及管理不规范的金额达28,743.27万元。其中省局组织开展的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数和金额分别占总问题数的68.42%和总金额的99.19%。
四是把好“分析关”,确保审计结果运用。 建立内部审计主要指标体系报送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省地税系统内部审计情况上情下传、下情上达的动态监督机制。按照“指标数据统计好,发现问题分析好,内审结果运用好,全年工作总结好”的要求,分门别类梳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数据核实、问题分析,向省局党组专题汇报审计情况,撰写审计情况通报,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领导决策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五是把好“整改关”,确保审计问题整改。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能立即整改的则立即整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全面整改意识,列出目录清单,确保所披露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全系统审计主体提出意见建议130条,审计意见建议采纳率100%;已经整改的问题96个,占发现总问题246个的39.34%,被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94条,建章立制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