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建章立制全面推进法治部门建设

15.10.2015  18:21

      今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省交通实际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填补制度空白,定制度、立规矩、讲程序,扎实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建设。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厅务会,审议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健全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制度体系。一是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意见的实施方案,制定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律顾问团工作细则》,有效发挥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航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青海省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青海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明确了航道养护管理职责,规范了航道养护作业行为,并严明了航道技术考核与监督。同时,通过制度梳理了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程序,有效指导各级水运管理部门开展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交竣工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全面推进我省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三是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先后启动了交通信息化一期、二期和三期工程,制定了《关于青海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和《青海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指导意见》,优化业务流程,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了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程序,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决策分析能力、运行保障能力、安全应急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四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制定了青海省交通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与文书档案管理示范与应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更好地支撑服务政府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