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04.02.2017  01:01

——2017年1月18日在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穆东升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之后又亲临我省视察指导工作,提出“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为青海发展明确了根本遵循,也为人大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和人大工作各方面,把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思想之舵、履职之本,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更加坚定自觉。

注重发挥党组作用。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常委会党组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积极参加省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班,认真举行党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突出政治学习,突出党性锻炼,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严守政治纪律规矩。 坚持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提高议事决策科学化水平。 三是贯彻党的决策部署。 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研究确定常委会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年内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2人次,确保了国家政权机关正常运转。

加强换届选举指导。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市县乡三级换届选举工作中保障有力、指导有方、推进有序、结果有成。 一是提供法制支撑。 及时修订青海省实施选举法细则、青海省实施代表法办法,作出有关选举时间、代表名额、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决定,依法保障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 提请省委批转了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主任会议成员组成8个工作组,包片联点,在换届选举的不同阶段和重要节点,深入了解情况,悉心督查指导,推动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 建立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培训市州县换届工作骨干人员600余人次。经过各方努力,共选举产生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24284名,实现了省委确定的“三个零”目标,创造了“坚持六个贯穿始终”的青海经验,得到全国人大和中组部的肯定和表扬。

推进改革法治工作。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常委会如期完成了修改立法程序规定、调整完善2013年—2017年立法规划等3项人大改革任务,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牵头和参与完成了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制度等12项依法治省项目,全年共组织37人次向宪法宣誓,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听取和审议“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七五”普法的决议,助力法治青海建设。

二、发挥主导作用,提升立法质量

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完善立法机制,强化协调配合,提升立法效果,全年共审议地方性法规13件,其中制定4件、修改8件、初审1件;审查批准西宁市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单行条例6件,废止1件,法规条例更加精细管用。

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是注重经济发展和效益提升。 制定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依法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修改青海省旅游条例,加快旅游名省建设。修改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保障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修改青海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规范财政性资金的采购行为。 二是注重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 制定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审议通过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确保中央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在我省落地。审查批准海西、海南、黄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 三是注重生态保护和协调发展。 制定青海省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为自然遗产地保护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提供法制支撑。修改青海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审查批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单行条例,促进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赋予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地方立法权。常委会按照“成熟一批、批准一批”的原则,依法作出决定,分两批落实了海东市和6个自治州的地方立法权,在省委、省政府重视下,积极协商有关部门支持市州人大常委会增设立法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加强立法培训,法治青海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一是 修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制定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审查报批法规条例工作的意见,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 二是 积极推进立法协商工作,在制定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青海省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过程中,主动征求和吸纳了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三是 落实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1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正式挂牌运行,保证立法工作通民意、接地气。

三、聚焦重点领域,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力度,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全年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个,开展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1次,审查规范性文件89件,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促进转型升级。常委会建立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提高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质量。以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为重点,加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省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和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重点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全省生态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分别就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畜牧业优化升级提出审议意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民生改善。常委会紧扣精准扶贫脱贫,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围绕产业培育、农牧民技能培训、贫困边缘人口等9个问题向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社会反响强烈,政府高度重视,推进了有关工作。常委会紧盯食品药品安全,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专题询问应询承诺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首次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送省政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增强了监督效果。

维护和谐稳定。常委会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调研,促进“一府两院”加大执法力度,履行法定职责。听取和审议了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组织省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人大代表及省内媒体记者,开展了以“爱我祁连山、保护生态环境”为主题的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全链条监督。 监督工作前后连贯、内外联动,会前深入调研、会中认真审议、会后跟踪问效,形成了完整的监督链条,环环相扣,有力有效。对于监督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逐项反馈落实情况,体现了强烈的人民意识和担当精神。 二是聚焦式监督。 在同一次常委会会议上,既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4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又听取和审议201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并对2014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这种同时将多种方式作用于一点的做法,产生了明显的叠加效应。 三是综合型监督。 围绕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形式,监督工作与立法、决定及代表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库和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和程序,首次接受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2件,注重通过新闻舆论监督放大人大依法监督的功效,人大监督多管齐下,整体推进。

四、尊重主体地位,拓展代表工作

常委会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渠道和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不断强化服务保障,代表工作更加丰富活跃。

“两室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常委会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全省“两室”(代表工作室、联络室)建设实现全覆盖;制定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各市州人大门户网站全部建成运行,县级人大门户网站全面推进,并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我省建设“两室一平台”的经验,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各级人大代表小组运用“两室一平台”,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围绕改革发展和立法、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活动,代表履职活力不断增强。

议案建议办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高效办理代表议案。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议案,由人大主导、多方参与办理,实现了当年提出议案、当年列入计划、当年审议通过,填补了我省社科普及立法的空白,为促进我省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是推动网络化办理。 首次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463件建议,全部通过网络履职平台办理,使代表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实现流转节点全程可视和信息公开,提高了办理时效。同时,通过省内主流媒体和网站,公开代表建议及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重点督办。 常委会听取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并对办理工作进行视察,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6件重点建议,有效带动了办理工作,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解决。

联系代表和群众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性走访联系代表,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和监督活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参与行使国家权力。

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县乡人大

常委会锲而不舍推进中央2015年18号和省委14号文件精神落地生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更加强劲厚实。

省委重视支持。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省市州县人大主任座谈会并讲话,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肯定成绩,提出明确要求,为人大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省委领导同志多次在有关报告上作出批示,省委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有力推动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省人大持续推进。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多次带队赴各地调研督查,及时向省委报告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为主题的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促进贯彻落实。

各方面合力共建。省直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明确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助标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力量,规范乡镇人大机构名称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等,促进解决了一些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各级人大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提升工作能力。

中央和省委文件实施一年来,我省县乡人大的机构设置逐步健全,工作力量持续加强,人员结构不断优化,各项经费基本保障,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县乡人大建设实现了新的突破。

六、提升能力素质,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学促做、以做践学,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开展比学习深度、比工作质量、比服务成效、创先进党支部、做优秀共产党员的“三比一创一做”活动,不断推进人大机关思想、作风、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充分发挥机关参谋助手作用。突出机关干部培训,强化运行保障意识,提升服务支持能力。围绕人大建设、换届选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多领域多层次多主体开展调查研究40多次,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展现人大制度优势、人大工作成绩和代表履职风采。以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省人大机关党组工作为契机和动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

注重上下联动增强合力。常委会把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作为应尽之责,完成了10余件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受委托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专题,开展了调研和视察。继续加强与全省各级人大的工作联系,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强化工作指导与支持,密切工作协同和交流,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整体功效。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工委办努力工作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通力配合的结果,是各市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省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宪法法律的规定、人民群众的期望、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履行职权、开展工作、服务代表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切实予以加强和改进,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我省也将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围绕省委“四个转变”治青理政新思路和“六个着力”部署举措,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完成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服务第一要务,在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上奋发有为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创发展新境界。 围绕推动经济发展, 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促进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围绕推进供给侧改革, 审议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公路路政条例草案,注重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落实到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建立常委会立法专家库并发挥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调研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有的放矢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解决制约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问题。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 继续推进人大改革项目,落实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工作规范,扎实完成依法治省相关工作任务,促进改革与法治齐头并进。

二、建设美丽青海,在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上乘势而为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谱写美丽中国青海新篇章。 加强生态立法工作。 审议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草案,为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夯基垒台。审查批准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依法促进人居环境改善。 认真行使监督职权。 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不断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监督纠正力度,维护法制统一。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调研和视察,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加大生态环保宣传。 开展以“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为主题的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使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相得益彰。

三、增进人民福祉,在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上主动作为

坚持人民立场,维护人民权益,让各族群众不断有更多获得感。 保障民生改善。 审议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草案,修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全民卫生与健康代表视察活动,保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促进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健康青海建设。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审议意见和应询承诺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促进解决制约精准扶贫的短板瓶颈问题。 推进社会治理。 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草案,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和政权建设。审查批准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条例等,促进各民族团结共进。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作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四、狠抓自身建设,在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上担当勇为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加强常委会党的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省人大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确保省人大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坚决捍卫核心地位,自觉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党的权威,更加扎实地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加强省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 今年将选举第十三届省人大代表,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把代表选举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贯彻落实组织意图,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道德品行要求,注重能力素质,强化正风肃纪,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加强对基层人大的联系指导。 在制度层面,要坚持继承与创新有机统一,修订青海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找准立法重点难点,增强立法针对性,推进立法精细化。在工作层面,要进一步密切联系、强化指导,加强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推进“两室一平台”建设提质增效,不断提高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省人大机关思想作风和能力素质建设,用好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成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助手、搞好服务保障。

各位代表 ,“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殷切而厚重,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使命艰巨而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再接再厉、继续前进,推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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