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有了秩序,自由才有保障
只要法律的底线在这里建立,道德的堤坝在这里筑起,文明的基石在这里铺垫,相信很多社会矛盾都有机会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在市井中行走,经常会遇到一类交流层面的状况:本来聊的是这件事,聊着聊着却变成了另外一件事。
比如,经常会见到有人遛狗却不牵着狗绳,前去提醒主人,对方常常不经意间转移了话题,“它在屋里关了一整天,就这会儿放松放松,你就不能可怜可怜它?”话只要说到这里,是不是按照规定养狗的讨论,就变成了人类该不该爱动物的讨论。邻居们也就不好多言,只能苦笑一下了事。
但如果这种交流方式扩散到整个陌生人社会,进而再缺少文明的交流方式,就会产生新的问题甚至是极端现象。上海市浦东新区近日审理了一起案件,六名动物保护人士因为怀疑一对男女虐杀猫狗,甚至在确认只是“怀疑”之后,还是决定“将错就错”,用强迫吃猫屎、剪头发、围殴等手段捍卫自己的道德立场。直至站到法庭上,才承认:好的出发点,如果没有配上理性和合法的手段,很容易弄错方向。
近年来,围绕“养狗”引发的冲突甚至案件不算少。很多原本平静的社区,原本相安无事的狗主人和邻居,越来越说不到一块去,本就紧张的基层管理资源乃至警力,不得不拿出一部分应付狗的问题。
反思既往,动物保护一开始最重要的社会议程,包括呼吁善待流浪动物,也包括强调宠物主人的社区责任,重点是实现人与动物和谐共处。而引起激烈对抗的源头,似乎是十年前“虐猫视频”事件所造成的社会性情绪。作家刘震云写过一句老话:人要一赌上气,就忘记了事情的初衷;只想能气着别人,忘记也耽误了自己。当时人们对互联网理解并不全面,极端案例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造成了一种“社会普遍倾向”的假想,进而也影响了动物保护的主要方向和手段。
被法庭审判的其中一位动物保护者反省道,“保护动物也应该保护人,动物有权利,人更有权利”,这才是回到了事情的原点上。人是万物灵长,这是确认和改善一切秩序的基本。我们所要保护的,不光是想要跟动物共处的人,还有那些想安静安全地欣赏动物的人,也包括那些不太想接近动物的人。保护动物,也就是在保护人。人的关系融洽了,狗与人的关系也就缓和了。
其实,社会舆论对爱狗问题的偏激度,最近两年有所改善。别的不说,起码广西玉林的狗肉节,今年意外地安静。原因当然很多,但有一点: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无论是爱狗人士还是“怕狗人群”,无论是在现实社会中还是网络世界里,都应该是“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因为,“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只要法律的底线在这里建立,道德的堤坝在这里筑起,文明的基石在这里铺垫,相信很多社会矛盾都有机会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曹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