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狱内数字化法庭建设
为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一律”的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建设狱内数字化法庭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开庭审判模式。
今年,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要在全省法院率先实现网上办案的工作目标。由于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大都羁押在监狱,而监狱又没有建设数字化法庭,狱内开庭审理过程无法实现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审理信息也不能及时上传到办案系统。为此,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狱内数字化法庭建设列为今年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要求审监二庭、信息技术处与省监狱管理局协调沟通,落实法庭建设场所,向财政部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抓紧建设,通过建设狱内数字化法庭,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全面公开。目前,经与省监狱管理局和各相关监狱协调,全省各监狱的数字化法庭建设场所已经确定。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讨论通过的《关于在监狱建设数字化法庭的方案》,向省财政厅上报采购计划。预计明年年初,全省各监狱的数字化法庭将全部建成。届时,减刑、假释案件将实现庭审现场实时录音录像,可以在互联网上直播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可以进行远程视频庭审,实现办案过程重要事项、重点环节网上录入、全程留痕。
同时,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将减刑、假释案件在立案后一律上网公示。今年受理的减刑、假释案件除在罪犯服刑的场所进行公示外,全部在青海法院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从今年5月起,除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六类”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外,对受理的减刑案件全部到各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今年审结的案件,除规定不上网的裁定书外,其余的减刑裁定书全部上网公示。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透明度。(杨智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