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47人非法捕捞湟鱼被追究刑责
青海新闻网讯“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共审理非法捕捞青海湖水产品罪案件27件,47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9月9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青海湖水产品(裸鲤)司法保护的情况。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作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指定管辖涉及青海湖裸鲤(湟鱼)刑事案件的法院,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共审理非法捕捞青海湖水产品罪案件27件,47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对已经审结的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案件的分析,发现涉案的被告人大多是居住在环湖地区的农民和在该地区从事餐饮业的省外人员。
“现在,非法捕捞湟鱼的行为比过去有所下降,而且以前判过的人再去犯罪的没有。”城西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董晓东说,“偷捕者多是环湖附近居民,为了一些经济利益非法捕捞,通过罚金处罚,很多环湖居民感觉得不偿失,也就不再捕捞了,最高的罚金是5000元。”
据了解,城西区人民法院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立案,情节严重包括偷捕湟鱼数量或价值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偷捕行为、聚众捕捞湟鱼的行为等。在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此类案件中,聚众捕鱼的案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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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非法加工销售湟鱼餐馆被查
近日,省渔政管理总站,青海湖景区工商管理局,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渔政站,共和县、海晏县渔政站对151景区周边、黑马河景区的餐馆开展了两次执法检查。查获非法加工销售湟鱼餐馆11家,查获渔获物101公斤。
由于我省封湖育鱼工作涉及市场、餐饮、旅游、交通运输等各个方面,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相互配合,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和联动处罚机制,集中力量打击非法偷捕、贩卖、加工、销售裸鲤违法犯罪活动。
然而,仍然有不法商贩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在此次检查的219家餐馆中,查获非法加工销售湟鱼餐馆11家,查获渔获物101公斤。执法中,各单位配合紧密、责任明确、行动快速,打击和震慑了环湖景区餐饮业非法加工、销售湟鱼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顺利实施。
海北查获六百多斤非法捕捞湟鱼
9月7日,海北藏族自治州渔政执法支队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湟鱼的案件,现场查获671公斤湟鱼、渔网60盘。
据执法人员介绍,当日11时30分,执法支队在哈尔盖羊头俄堡例行巡湖检查,巡视湖面时,发现有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农用车驶过的痕迹,并有人在此活动。执法人员监视后发现,农用车向哈尔盖火车站方向行驶,执法人员立即驾车在该农用车必经路口守候,12时10分左右,该车被执法人员堵截,当场从农用三轮车中查获了包括渔网在内的青海湖裸鲤13编织袋,此外,现场还查获了橡皮快艇一艘、雨裤两条。经现场勘验,查获的湟鱼达671公斤。
目前,该案的嫌疑人逃逸,案件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