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落实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首次突破10亿元
青海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生态保护投入的政策机遇,去年争取和落实中央环保各类专项资金10.37亿元,较2015年增长19.7%,首次突破10亿元。同时落实省级财政专项资金6.82亿元,带动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15亿元,实施了一批国家生态保护环境重大工程,为实施“蓝天碧水”和“家园美化”行动,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年多来,随着国家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青海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显现出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青海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有力推进,在初步建成“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基础上,选取三江源等地区24个观测点位,建立青海“生态之窗”,实现了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及生物多样性的实时观测。在全国率先建成西宁甘河、东川和北川3个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监测体系,实现了实时在线监控自动监测预警,园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
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采取水陆统筹、水岸同治的治水方略,实现水污染控制由城镇向乡村推进。目前全省地表水优良比例达到94.7%,高于国家目标10.5个百分点,湟水河出境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为83.3%,并首次出现Ⅲ类水质。因地制宜、分类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综合治理措施,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由重点区域向全面防治转变。全年全省8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5%,同比增长4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争取专项资金2.55亿元,注重与高原美丽乡村和村庄脱贫相结合,安排实施500个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三江源农牧区、东部农业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问题。目前,已累计投入15亿元对2515个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进行了整治,全省54%的县(区、市)实现全覆盖,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率先实现全覆盖。(林玟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