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从三个方面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省安全监管局从安排部署、专项督导、开展“回头看”等三个方面着力加强全省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 及时安排部署。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下发《关于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决定从5月至8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知》明确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的检查方式,从企业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责任落实、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方面确定了检查内容,对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和地质勘探单位的检查重点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是 扎实进行专项督导。突出重点、消除隐患,组织专家深入西宁、海东、海西等地区,对汛期安排部署情况,尾矿库排水构筑物无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满足防洪要求,地下矿山加强对水患矿井的监控,认真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排查边坡角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果洛州德尔尼铜矿边坡滑塌和西宁市云天化尾矿库上游无序排放构成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了挂牌督办。
三是 认真组织专家会诊“回头看”。以专家“会诊”监管和汛期隐患排查相结合,积极开展专家会诊“回头看”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照《会诊报告》逐矿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深化“打非治违”及专项整治等各项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复工复产、停产停建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和风险分级评估,着力消除事故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成效,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