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道远的规模养殖污染治理
我省畜牧业正处在由传统向现代化加快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强养殖污染防治是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近年来,虽然我省在养殖污染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中有所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我省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中还存在许多不足:首先是重视程度不够。受多种因素影响,各级政府和农牧部门仍将工作重心放在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发展上,对在发展的同时如何解决污染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重视不足,研究不多,重发展、轻环保现象较为突出。同时,大多数规模养殖场缺少环保意识,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污染物治理可能成为今后制约其发展的重要问题,养殖场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部分养殖场即使有设施也不能按规范运行。其次,在目前,规模养殖污染物治理和资源化再利用中,我们的手段还显得过于单一,大多仅仅局限在生产沼气和有机肥加工方面,在利用耕地有效消减粪污方面措施不多,在利用粪污发展循环农业方面研究还不够。同时,部门协作不够。规模养殖污染物治理工作涉及农牧、环保、财政等多部门,主体为当地政府,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投入也明显不足。
由于污染物治理问题关系到我省畜禽规模养殖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因而就要求各级农牧部门,正视存在的问题,从产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切实利用好项目和资金这一“杠杆”,将养殖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作为必备条件之一,倒逼养殖场重视和不断加强污染物治理工作,确保产业良性发展。
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在循环利用上取得突破。各地要切实破除就沼气治理而沼气治理、就有机肥加工而有机肥加工的规模养殖污染物治理思想,要从当地循环农牧业发展的角度重新谋划污染物治理手段和总体布局,坚持投入最少、效果最好的原则,在坚持干清粪、堆积发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本地耕地、设施温棚资源,推进“粪肥一体化”试点建设,利用堆积发酵处理的粪肥,开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粮食、蔬菜、饲草生产,实现养殖污染物就地处理、就地利用、就地转化。
要正确把握分类指导,在处理方式上取得突破。各地在养殖污染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中,要根据不同畜种、不同养殖规模和不同地域条件的养殖场,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应用不同的技术路线指导粪污治理工作。对于规模大、当地耕地又无法完全消减粪污污染物的养殖场,积极推进有机肥加工技术;对于交通不便、耕地资源有限的中小型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大力推进“燃烧棒”粪污处理技术,一方面确保粪污有效处理,另方面降低养殖场能源购置成本;对于生猪、家禽规模养殖场,以粪污堆积发酵还田利用为主,辅以有机肥加工。
要正确处理部门关系,在合力推进工作上取得突破。规模养殖粪污污染物治理工作,仅靠农牧部门一家难以有效推进,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环保、农牧、财政等部门通力合作。因此,各地农牧部门要摈弃规模养殖污染物防治工作农牧部门不是责任主体的思想,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同时加强沟通,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从养殖场建设环保审批环节入手,全过程参与,发挥各部门优势,合力推进,确保规模养殖污染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