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 《海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

14.10.2016  19:42

 

  9月30日,海东市政府市长鸟成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了《海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制定《海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就是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深入持续推进。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事关执政理念、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建立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持之以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二要强化责任。《实施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7个方面共37项具体任务,涉及各县(区)、各部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确保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三要强化领导。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谋划,严密部署,认真实施。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上行下效,带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让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考虑问题成为一种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海东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