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 决定任命刘宁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代理省长职务

07.08.2018  15:34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 8月7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马伟、高华、尼玛卓玛、鸟成云、吴海昆、刘同德,秘书长贾应忠及常委会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张光荣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宇燕作关于提请本次会议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会议决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8年9月21日在西宁召开。

  会议决定任命刘宁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接受王建军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刘宁代理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会议还表决了有关人事事项。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严金海,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訚柏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