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经商户水电费如何收
在我市的东、西大街,五四大街,海湖新区等地的居民住宅楼内,几乎每栋楼都有经商户混居其间。近日,部分在住宅楼内经商的市民向本报反映,他们日常交水电费时遇到乱收取、无凭证、随意改变收费标准的现象。
市民问政:
问政一:住宅楼内经商户的水电费该如何收取?
问政二:水电费的收取标准到底该由谁来决定?
市民反映:
商业住房各类收费说变就变
近期,张先生的公司暖气费被物业告知要涨价,而涨价原因也没有任何相关依据。据张先生介绍,买房时和物业明确了房子用途为商业运营,当时,物业对其的水费、电费都按照商业住房标准收取。“本来按照商业住房标准收取暖气费是每平方米5.1元,同时,面积数按照使用面积计算,但是现在,物业通知我们暖气费涨成每平方米6.57元,面积数要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张先生说。
记者调查:市民不知商业住房收费标准
与张先生经历类似,侯女士在湟光一小区经营一家咖啡店,一直以来咖啡店的水、电、暖费用都是按照商业住房标准收取的。最近,侯女士咖啡店的水、电、暖费用也被涨价了,而涨价原因却无从知晓。和侯女士一样,记者在采访了很多市民后了解到,市民们都不了解商业住房的水、电、暖费的具体收费标准。
部门答复:定性的商业住房有统一收费
答复部门: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
西宁市发改委价格处
随后,记者采访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后了解到,首先,居民擅自将房屋出租或作为商业住房,改变用水、电、暖性质,是违反相关法规的。其次,交房后,业主或租户应按照房产证上标明的用途使用房屋;如果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也可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但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并经由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如定性为商业住房,那么各类收费将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进行定论,而具体价格并非物业公司自行定性。
随后,记者采访了西宁市发改委价格处。据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在居民楼内开餐馆、进行办公等,都按商业用水、电、暖费来收取,价格是由发改委价格部门统一定价,而针对不同小区的情况,物业可随机调整。如水费,价格处分出居民供水、非居民供水、特行供水三类来收取水费,具体价格是2.65元/立方米、3.43元/立方米以及11.99元/立方米。而这只是价格处定的终端水价,具体到某一个小区,水价还有可能根据小区的相关设备、处理等过程进行二次加价。暖气费也同样如此,但对于暖气费的加价,物业公司仅可在定价基础上的25%-30%范围内调价,而不能随意大幅度涨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