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维修资金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06.05.2015  19:48
          使用维修资金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业主委员会申请(业主委员会申请需有业主委员会2/3以上的委员签字加摁手印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单位申请(一式两份);
  2、业主大会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的决议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在维修资金同意使用书上签名并加摁各签名业主的手印,并在小区内公示;
  3、维修资金明细帐及维修每幢楼竣工报告;
  4、(房改房)每幢楼售房款实交明细表(成本价及标准价向成本价过渡购房者名册);
  5、每幢楼工程预决算(一式两份)、施工图纸{原建设图纸或手绘图纸(需标明面积并由手绘人签名、业主委员会或原产权单位盖章)};
  6、维修项目维修前后的实景照片;
  7、使用维修资金签名的公示照片(清晰可辨);
  8、与施工方所签的维修合同或协议(内容必须包括维修地点、维修项目、工程期限、工程保修期);
  9、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