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纪律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执纪监督工作的通知
为营造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进一步弘扬节俭清廉过节的光荣传统,现就“两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坚 决杜绝 “ 节日腐败 ”。 元旦、春节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党组及纪检组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执纪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紧盯重要时点,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及省局18条落实意见的执行到位,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 认真 开展自查。 各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六项纪律”,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对照廉洁自律准则的各项要求,认真查找元旦、春节期间“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拒收礼金“红包”情况认真进行自查,着力查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规定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特别是年节活动铺张浪费、违规套现、公款宴请、滥发福利补贴、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切实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
三、 强化 督查 问责 。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和通报存在的问题,及时弥补制度漏洞,不断完善制度,实现以查促防、以查促管。坚决克服麻痹和松懈情绪,持续有效地整治“四风”问题。对不守规矩和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搞“四风”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曝光,严格问责追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有效推动地税系统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省地税局监督举报电话:0971-6165915(机关纪委)
中共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机关纪委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