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7月21日下午,机关党委党支部召开集体学习会,传达学习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会由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董振峰主持。
会上,大家在逐条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相关内容解读的基础上,交流了学习体会。一致认为,《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为又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不仅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更是向全党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省人大机关从事党建和纪检工作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带头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一要把《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做细做实。要深刻领会《问责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定要求,全面领责,承担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好常委会两级党组学习《问责条例》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工作,并适时邀请专家为机关党员干部作专题辅导;要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结合省人大机关实际,对机关学习贯彻工作提出安排意见;要充分利用机关内网、宣传展板、《警钟常鸣》学习材料等平台,抓好相关内容的宣传、解读。二要把具体工作做好。要把《问责条例》学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机关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步计划安排、同步组织实施;要继续开展好提醒谈话工作,实现对处级干部的全覆盖。三要落实好责任。机关党委要履行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担当意识和全体党员的纪律规矩意识;纪检组和机关纪委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好“四种形态”,做到问题提前发现、提前提醒、提前处理,切实把关心爱护干部与维护党纪党规严肃性在工作中有机地统一起来,确保《问责条例》在省人大机关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会议还对本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