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十必纠”要求

29.12.2015  12:50

2015年12月29日 来源: 机关党委

  12月23日,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根据省委、省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际,对委系统领导干部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十必纠”:有令不行一必纠;有禁不止二必纠;有律不执三必纠;有职不履四必纠;有责不守五必纠;有错不改六必纠;有书不学七必纠;有求不应八必纠;有谏不听九必纠;有家不归十必纠。这“十必纠”,有三方面的含义和要求,第一个层面是党员领导干部自省、自检、自纠;第二个层面是上下级、同事之间互相提醒告诫,咬耳朵、扯袖子,纠举、纠偏;第三个层面是组织上的纠问、追责、纠办,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