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出炉

10.03.2015  11:02

  全市75个地区和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落实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近日揭晓。大通县、城东区、城西区和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等20个单位为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领导班子,湟中县、城中区、城北区和市档案局、市委政法委等50个单位为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良好领导班子,湟源县为查办案件突出领导班子,市建委、市水务局为合格部门领导班子。
  2014年,市党廉办创新考评方式,并首次委托第三方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参评单位进行民意评价。11月下旬, 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9个考核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民意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全市75个地区和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落实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单独考核。从考核情况看,2014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健全常态机制,作风建设明显好转,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较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地区和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自觉性还不够;部分区县、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方面重制定、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落实八项规定还有一定差距,“四风”方面一些深层次病源还在,病根未除。
  今年,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把问责放在重要位置,从严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和不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腐败问题的,实施“一案双查”,坚决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强化“不敢腐”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