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入额法官考核述职测评工作启动

24.11.2015  10:07

   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的入额法官考核述职测评大会上,申请入额的3名副院长、3名院级领导、14名审判、综合部门负责人,向干警大会述职并接受测评。

  根据《青海省高级法院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人员分类定岗指导意见》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法官入额考核实施方案。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兼顾其他加、减分项目。百分制由述职和民主测评分占30分,工作实绩考评分占70分。其中述职和民主测评各占15分。述职内容包括入额法官个人基本情况;近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特别是近三年来办案或工作实绩。

  民主测评由院领导,政工、纪检、审判管理部门及所在部门干警分别评分。主要对申请入额法官政治品质、职业操守、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与表现,完成审判、执行和综合工作任务给予评分。

  审判部门法官和综合部门法官实行分类考核。审判部门法官考核内容为办案实绩、业务研究、信息化应用等。综合部门法官考核内容为工作实绩、业务研究、信息化应用等,两类人员考核同时附带加分和扣分项目,加分项如任职资历、特殊奖项、调研成果等。扣分项如认定为错案和瑕疵案件的;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工作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要环节,入额法官考核工作已在全省法院陆续展开。通过全面考核,全省法院择优选任德才兼备、廉洁自律、群众公认、能够胜任审判工作的法官进入员额,为确保公正司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