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19.07.2018  10:55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强化监督执纪执法,着力正风反腐,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省纪委常委班子深化对“两个维护”的认识,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问责追责等工作中,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政治纪律规矩问题。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监察体制改革,8个市州、43个县市区监委全部依法设立,整个转隶组建过程实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谋划梳理了5大类17项改革急需的制度建设清单。目前,全省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步建立了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1至6月,省监委、6个市州及14个县区监委共对65名审查调查对象采取了留置措施。

  省纪委监委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点,开展专项检查。1至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4起,处理1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分38批次对7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管理等制度。1至6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93件,立案171件,处理50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9人,分51批次对8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7件责任追究问题,已全部完成调查工作。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1至6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96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92.80%,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的效果进一步彰显。

  深化政治巡视,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对玉树、果洛、黄南、海北4州和所属15个市县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开展巡视,并对青海日报社开展“回头看”。针对首轮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截至6月底,省委首轮巡视反馈的218个问题,已整改182个,整改率达83%。推动市县巡察工作,1至6月,全省市县两级共组成107个巡察组,对257个市州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重点村(居)进行巡察。

  全省各级纪委监委不断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本领,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自身存在的问题,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1至6月,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共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33件,立案审查并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提醒谈话5人,严防“灯下黑”。(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