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全省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为巩固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进一步扩大制度实施范围,现对全省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省所有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
二、调查内容
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包括药品采购、配备、使用、管理和业务收入等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内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内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附件3、附件4的要求填报数据,并将调查结果汇总上报市、州卫生计生委。由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汇总。
(二)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注重调查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三)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请于6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查工作总结和调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委药政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辖区内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只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周全胜 联系电话:0971-8251379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地址:西宁市西大街12号 邮编:810000
附件: 1.青海省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2. 青海省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3. 青海省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4. 青海省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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