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
12月23日至24日,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各市州、县文化局负责人,州群艺馆、县文化馆馆长,省直项目保护单位负责人及传承人代表共计14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非遗保护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全省非遗保护工作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围绕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这一目标,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效。非遗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传承环境不断改善,保护非遗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一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抢救保护,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的局面基本形成,非遗在促进文化名省建设、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 进一步完善非遗名录体系。继续重视非遗的挖掘、认定、申报、评审工作。明年将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大对名录项目的保护力度,推动粗放式保护向精准保护转变。 二是 实施好传承人群研培计划。“十三五”期间,将依托高校对唐卡、石刻、银铜器、刺绣等传统工艺类项目的传承人群进行传统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计划每年举办6至8期培训班,培训人次2000以上。 三是 按照“项目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要求,促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办出鲜明特色。 四是 精心推进“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国家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青海文化记忆”三项工程,以重点工程为载体提升保护水平。 五是 加强保障能力建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力的政策法律保障。
会上,互助县文化馆等4家单位及西合道、何满两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交流发言;对互助县文化馆等9家先进集体、才让等9名先进个人、西合道等15名优秀传承人进行了表彰;特邀请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巡视员马盛德做了题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的专题讲座。
(厅非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