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01.07.2014  11:32

        推进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满足社会公众司法知情权需求,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2014年,河南县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列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选活动之一,制定了河南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意见》,对司法公开作出具体部署。建立健全司法公开各项制度,推动立、审、执过程全方位公开,消除“潜规则”和“暗箱操作”空间,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目前,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已初具规模。

平台之一:审判流程公开

        加强“窗口”硬件建设。“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重要场所,也是人民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为此,早在2012年河南县法院修建新综合审判业务用房时,院党组审时度势,针对设计图纸未将立案大厅列入的问题,积极与设计、施工以及监理等部门协商,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在施工过程中,又多次亲临施工现场指导,最终建成面积达100平方米,设立法律咨询、立案审查、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窗口“面对面”一站式服务立案信访大厅,添置了电子触摸屏,供当事人查询案件掌握案件进程,设立导诉台,专人帮助当事人办理起诉手续,并配备沙发、饮水机、笔、纸等服务设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立案信访。

        建成高清数字化法庭。新综合审判业务用房竣工后,河南县法院以高科技打造“透明庭审”工程,在上级法院的支持帮助下,建成高清数字化法庭1间,实现审判全过程数字化、全流程视频监控、数字化存储、文档记录。启用数字法庭后,法官和书记员更加严格按照庭审要求组织开庭,注意庭审过程的用语规范,端正司法行为。

        开通法院门户网及官方微博。开通法院门户网和微博,是河南县法院在2014年推进司法公开的一个突破口。今年以来,把法院门户网及微博建设作为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阵地,分别于4月顺利开通了门户网,在新浪开通官方微博。通过门户网和微博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公众期盼,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司法知情权需求。

平台之二:裁判文书公开

        “网晒”裁判文书,成为2014年河南县法院“倒逼”法官责任心和司法公正、实现“阳光司法”的主动抉择。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河南县法院积极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指定一名主管副院长负责,由审管办、办公室监督管理裁判文书上网的数量和质量。按照全国法院两个司法公开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切实保护个人隐私权利和其他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请人民群众评判,让人民群众监督。

平台之三:执行信息公开

        推行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点,也是人民群众反映的焦点。河南县法院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行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即案件执行情况公开,将执行案件信息并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专人负责案件信息录入,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精神,将袁强等自然人列为首批失信被执行人报送最高人民法院。该批名单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批准,已经被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在政府有关部门、市场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2014年是省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深化年”。河南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拓宽司法公开范围,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司法工作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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