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财政部对我省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现场评价
4月19日-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财政部第15绩效评价组对我省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现场绩效评价。评价组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座谈和访谈、电话调查等形式,对青海省、西宁市及所辖湟源县和城东区进行了现场考核,接受考核的单位包括省市、县(区)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省级和县(区)级项目执行机构以及湟源县日月藏族乡卫生院和城东区东关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的内容包括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项目效果四个方面。
4月22日,评价组对此次考核情况进行了初步反馈,对青海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的成绩和亮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考核组认为:青海省高度重视国家基本公卫项目的实施,2017年度以提质增效为目标,采取加大投入、购买服务、提高能力、广泛宣传等综合措施,项目管理进一步强化,制度更趋完善,补助标准逐年增加,服务质量等稳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感受度明显提升。项目工作凸显五个亮点:青海省财政投入力度在西部地区处于领先水平;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建立全民健康教育的“青海模式”;积极应用“互联网+”,探索药具服务新模式;加强信息化建设,助推服务项目增效提质。同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在反馈会上,李晓东副主任代表省卫生计生委作了表态发言,对评价组深入基层进行考核评价指导、对项目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肯定和评价,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他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针对此次评价组提出的问题,结合省级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做进一步梳理和延伸,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扎实过硬的措施,以市州为单位,分别下发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要求西宁市根据国家级考核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深耕细作,突出服务质量和群众获得感,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