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公安部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青海省公安厅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
培训期间,公安部和省委宣讲团的专家和代表做了专题报告。11月18日,公安部宣讲报告会在公安厅主会场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正升、在宁厅党委成员、全厅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民警代表、现役官兵代表、警官学院师生代表以及全省各市州县级公安机关全体民警共计2800余人分别在主会场和59个分会场听取报告。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局长冯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李艳、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海新区大队大队长王志海分别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作了精彩生动、令人鼓舞、催人奋进的宣讲报告,我省基层民警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学习体会做了交流发言。21日上午,省委宣讲团成员,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建锁从十九大报告主题、主要成果、起草过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主线,紧密结合青海实际,全面系统、深入浅出地解读过去五年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的主要依据、“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八个方面内容,引用大量客观详实的资料数据,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全体学员和民警代表、现役官兵代表、警官学院师生代表共计360余人做了宣讲报告,深刻阐释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全面解读了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政治判断和重大战略部署,重点解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21 日下午,根据培训班日程安排,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全体学员分组进行了集中讨论,随后召开总结会,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刘天海代表厅党委从“学懂、弄通、做实”三个方面做了总结讲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韩越要求厅属各单位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研究找准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切实做到:学知不足、思知问题、研知“病根”、践知规则、悟知道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