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公民权利的法律宝典 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青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列席会议,并按照会议安排作了简要发言。
陈明国说,今年的人代会,对于我们法律人来讲,是非常关注和期待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将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这必将在我国法制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民法典对于国家、普通百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可以用三句话来作概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公民权利的法律宝典,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每个人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社会生活中的民事活动都能从民法典中找到规定和依据,可以说是整个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民法典具有浓厚的时代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比如当下网络时代个人信息、虚拟财产保护等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需要。民法典还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是法律与道德的最好结合。本次民法典就蕴含了中华民族许多优秀的传统。例如,诚实信用、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等伦理道德准则分别在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当中都有体现。
公民权利的法律宝典。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民法是典型的私法,是以个人保护为核心,以权利为本位。民法不仅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各种权利,还规定了权利救济的方式。民法突出权利本位、公民本位,可以说是公民个人权利最充分最具体的规定。民法对人的关注是终其一生的,从生到死,从摇篮到坟墓,不仅规定了胎儿的权利,还规定了死者的名誉权、财产的继承等,是对每个人各项权利充分且全方位的规定和保护。
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我国民法采用民商事合一的形式,把商事法律作为民事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把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用民法固定下来,世界大多数国家也是如此。经济活动是民事活动一部分,民法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合同制度等重要内容,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主要要素和规则,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根本遵循,可以说没有民法就没有健全的市场经济。
民法典的编纂被称为当下我国最伟大、最庞大、最复杂的法律工程,有两个最大亮点。一个是立法过程的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民法典制定过程充分征求和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开展了全方位深入的调研和讨论。仅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就达10次,累积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建议,这在我国历史上是空前的,甚至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民法典的制定采取分步进行,第一步从2015年开始,制定民法总则,到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公布实施。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对七个分编分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一部法律采取拆分审议,这种立法方式开创了我国立法史上的先例,最大程度体现了科学立法。一个是立法内容的人格权独立成编。这在世界民法史上也是非常罕见和超前的,是我国立法的一大创举和进步,具有开创性意义,弥补了大陆法系国家“重物轻人”的传统。人格权编与其他编最大的不同,是其他编有单行法作基础,比如合同编有合同法,婚姻家庭编有婚姻法,侵权责任编有侵权责任法,人格权编是没有单行法基础的。人格权编及时回应人在发展进程中的各种不同需求,比如性骚扰这个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又难以解决的问题,网络时代人的安宁权问题等,都有具体的规定。另外,人格权单独成编,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立法中的具体体现和立法表达,也是进入新时代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
对于人民法院来说,我们是最大的受益者。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85%以上是民事案件,人民法院的工作天天与民法打交道,民法典的出台有利于统一民事案件裁判依据,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有利于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我们将组织好民法典的学习培训,做好民法典实施的准备工作。(通讯员 李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