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置贵德藏医院的批复
海南州卫生局:
你局《关于设置贵德藏医院的请示》(南卫〔2013〕131号)及项目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德藏医院的立项申请。
二、同意项目投资总额9800万元。
三、该医疗机构的级别和类别:二级民族医医院;
名 称:贵德藏医院;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选 址:贵德县河阴镇西久路北侧;
服务对象:社会;
床 位 数:199张;
诊疗科目:
1.藏医诊疗科目:藏医药浴科、藏医妇科专业、藏医心血管科、藏医神经科、藏医胃肠科、藏医肝胆科、藏医风湿科、藏医皮肤科、藏医外治科、藏医骨科、藏医普外科专业、藏医针灸科专业。
2.西医诊疗科目:外科、内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3.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4.成立后的医院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式运营后,在经济运行上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该医院申请执业登记时,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规定进行现场验收,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6.项目合作双方应当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办理完有关该医院的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本批复自动失效。
7.本批复唯原件具有效力,不作为任何组织和个人融资活动的依据。
此复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