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谱统一战线新篇章
省委书记骆惠宁指出:“近年来,全省统一战线为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各民族大团结、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出了重要贡献。”
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统战工作在“内涵更深、任务更重、内容更丰富”的时代背景下,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着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勇于开拓创新,奋蹄前行,亮点纷呈,不断取得新进展。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凝聚力增强
我省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和要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按照“打基础、抓队伍、强教育、起作用”的总体思路,工作成效显著。
强化政治引导牢固思想基础。始终把思想政治引导和加强政治共识教育放在首位,结合重大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活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多党合作优良传统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
完善机制提高工作规范水平。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对规范我省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初步形成了“统战部门牵头联系,依托行业协会开展统战工作”的有利工作局面。
抓好重点环节提升队伍建设。在全面调查摸底、严格把握条件标准的基础上,完成了省级203名、州地市级574名和县级1876名无党派人士人物库建设,初步实现了动态管理。通过加强教育培养,进一步巩固了党外知识分子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思想基础。
营造有利环境作用发挥成效显著。积极制定措施、搭建平台协调和帮助党外知识分子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围绕生态立省、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民主法制等问题,组织党外知识分子进行调研并形成了一大批有分析、有研究、有数据、有见地的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
民主党派工作振奋活跃富有成效
近年来,省委切实加强对民主党派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我省不断巩固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日益显现,民主党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规范有序。省委始终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民主党派知情渠道进一步畅通;建立了“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参政议政工作规范高效。
履行职能作用发挥显著。各民主党派通过全国政协、全国人大提案建议及民主党派中央“直通车”制度,使三江源生态保护、青海湖湿地保护等一大批意见建议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民主党派为我省的“三区”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及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身建设取得了新成绩。通过配强配齐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和秘书长,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进民主党派思想建设,推动民主党派加强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和机关效能建设,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
社会服务工作受广泛好评。各党派通过招商引资先后引进资金和项目210亿元,筹措捐资助学资金2000余万元,修建18年学校,引进医疗用品及药品价值达4300余万元,投入各种扶贫帮困资金近800万元,并通过社会服务活动,有力促进新青海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独树一帜”
近年来,各级党委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积极整合统战工作资源,着力寻找统战工作载体,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抓总、工商联密切配合、非公有制企业党群组织积极参与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新格局。
对全省经济社会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抓鼓励支持,通过制定具体的扶持政策措施、召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会议等多种方式方法,极大地激发了广大非公有制人士在青海投资置业的热情。同时主动把自身发展与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结合起来,非公有制经济得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全省经济社会的贡献率不断提高。
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全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精神支撑和行为遵循,争做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他们在发展企业的同时,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为建设全面小康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热心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高度关注各个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人大、政协和工商联平台,积极参政议政。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共提交各类提案191份,占提案总数的15%。
宗教工作步入崭新发展轨道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全省宗教工作步入了崭新的发展轨道,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
积极推动宗教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推进依法治省战略的重要内容,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果,宗教事务管理法规体系初步形成,推进重点工作有了新成效。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宗教界法治意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宗教界人士熟悉的生动语言,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听得懂、能体会、有感受,有效改变了“讲不清、道不明、听不进”现象。
创新宗教事务管理方法,探索建立依法管用和谐的寺院管理新机制。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寺院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探索建立了依法、管用、和谐且符合我省藏区实际、具有青海特点的寺院管理长效机制,做到了政策上有指向、实践上有载体、操作上有手段。
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加强和改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全省459座藏传佛教寺院、1320座伊斯兰教清真寺、10座道教宫观及大部分汉传佛教寺院、基督教堂和天主教堂,实现通路、通电、通水,僧尼享受危房改造补贴7700余套。推动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全省74.2%和93.4%的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养老和医疗保险,1042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4257人纳入城乡低保,宗教界社会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结硕果
近年来,省委立足省情实际,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抓住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基本环节,培养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为统一战线服务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开阔视野,广泛发现。各地各部门采取措施,发挥统战部门牵头协调作用,积极推进相关部门、党派组织、有关团体党外人才信息交流,广泛物色发现和储备优秀人才。不断拓宽发现渠道,不断健全发现机制,形成了党外代表人士信息动态管理机制。
加强培养,提高素质。各级党委把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科学制定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抓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外代表人士政治素质。通过挂职锻炼、岗位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素质能力。
推进使用,彰显价值。各地各部门树立以用为本的理念,不断加大选拔使用力度,积极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将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使用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注重管理。突出思想政治管理,积极探索管理党外代表人士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按照不同领域党外代表人士特点,实行分类管理。丰富管理方式,加强联谊交友,把联谊交友贯穿到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联谊交友的引导、沟通、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徐顺凯 张弘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