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从四个方面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

07.06.2015  21:01

     

      4月22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王正伟对海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王正伟副主席批示精神,海北州从四个方面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试点作出了部署,推进了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持续强化对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全国经验交流现场会、王正伟副主席重要批示等精神的学习领会,着重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推动自治州科学发展和长治久安进程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地位。同时,健全完善并严格推行州级领导重点承诺推进制、“一把手”负总责制、州级领导干部“1+10”联系工作制、干部包干制、部门分工负责制、定期督查制、严格考核达标制等工作制度,不断夯实了创建工作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创建氛围。 始终突出全民参与导向。 一是 深入宣传中央、省委精神以及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中的新思想、新观念、新要求,充分运用上级精神指导推动创建活动。 二是 在《中国民族》杂志、《中华儿女》等报刊杂志刊登海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刊,协调省级媒体进一步加大海北创建工作宣传报道力度。 三是 继续选树一批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舆论宣传,促进全社会学先进、赶先进,传递强大的正能量。 四是 以五支特色文化宣讲团队为骨干,采取座谈会、报告会、互联网、文艺演出等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引导,营造了促团结、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及早谋划和筹备8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创建举措,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严格落实“八进措施”、“九项机制”、“七项制度”,着力推动创建工作上层次、上台阶。 在活动主题上, 突出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文艺精品的制作,持续推进微电影拍摄、大型歌舞创编、动漫制作、光碟发行等工作。扎实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收音机进帐篷”、“广播电视进寺院”等为重点的文化产业培育、文化产品打造、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注重将好经验、好方法编印为创建工作纪实、微信微博传播等方式,持续加大创建工作交流和影响力度。 在创建载体上, 注重将创建工作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依法治理、保护环境、“三基”建设、“三严三实”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在示范引领上, 突出抓好“八项示范性工程”建设,同时,进一步在乡镇、社区、企业、学校、寺院等召开不同层面的现场观摩会和经验交流会、重点工作推进会,坚持不懈地打造精品、提升亮点。 在机制建设上, 继续抓好已有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并以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收尾、机关效能建设向全州党政机关延伸等契机,突出对部分规章、制度、机制进行再研究、再修改、再完善,确保各项制度管长远、能坚持。
    四、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着力确保创建成效。 坚持自查自纠与督查督办相结合,坚决执行“一把手”全权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逐条逐项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市、盟)测评指标》,对各地区各部门创建工作全面进行自评自查,倒排工期,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加大督查力度,掌握进展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具体指导、落实改进措施,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