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引向深入—— 一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

15.09.2014  11:04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是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的重大创举,顺应了全省各族群众的愿望。我们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推动青海科学发展与长治久安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省上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在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依法治省、夯实思想基础、化解矛盾纠纷、改善公共服务、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生态保护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都取得实质性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再接再厉,绝不松劲,努力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不断引向深入。

  在新形势下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必须创造性地推进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工作在更高层次上的拓展和升华。要坚持党政主导、群众主体,标本兼治、解决问题,重在基层、贵在创新,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深入落实重点工作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科学发展,实现长治久安。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着力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扩大公共服务为保障,以推进文化繁荣为纽带,以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为支撑,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建设普惠民生、和谐美好新家园,让各族群众共享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更趋和乐。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扎实做好宗教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思想引导,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大是大非面前,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切实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共同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要在干部群众乃至全社会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用先进感人事迹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引导人们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开创秩序和谐、群众和乐、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的新局面。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在过去工作基础上更加重视长效机制的建立,更加突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加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我们要与时俱进,研究和把握创建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把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时代特性紧密结合,不断赋予创建工作新内涵、新活力。(青海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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