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每月29日为“创建日”

01.08.2018  15:38

本报讯(记者 张弘靓 )为持续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扎实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推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持续常态参与各项创建活动,形成创建工作常态长效,6月29日上午,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动协调绿色发展,共建共享幸福西宁”为主题的西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日”活动启动仪式在中心广场举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周戈,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霞出席启动仪式。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决定从2018年起,整合各类创建力量和资源,将每月29日设立为融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内容为一体的“创建日”。启动仪式现场,开展了文艺演出以及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

据悉,设立“创建日”,旨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集中力量参与各类“创建日”活动,期间,各区、市直各机关单位将通过举办讲座、开展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答、文艺演出等各种宣传方式,对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创建意义、内容、参与方式等进行全面宣传,不断推动干部职工和市民参与的积极性,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各区、市直机关单位将在各领域打造的示范点,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讲团结促和谐的良好氛围。同时,市直各机关单位将组织党员干部进入联点帮扶社区开展全方位的集中拉网式排查,对背街小巷、主要河道、城乡接合部、老旧楼院等“脏乱差”严重的区域进行全方位集中清理。在开展的创建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中,广大党员志愿者将深入街头、十字路口开展不文明行为劝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