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改革创新亮点:提升监管效率护航金融安全
影子银行、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P2P平台频繁“跑路”……这些热点问题无不凸显出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持续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关系到银行业改革发展和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增长。
“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和前瞻性显著提高。
首先,我国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工具箱”。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为了增强银行业应对经济周期性波动和结构性调整的能力,我国开始探索运用逆周期资本、动态拨备、贷款价值比率等逆周期监管工具。如今“工具箱”里已包括流动性比率、拨备覆盖率等工具。
其次,从宏观到微观构筑起风险防控的有效屏障。一方面,监管部门持续关注和分析宏观经济、重点行业及金融市场等对银行业的影响,并从“抓龙头”着手,督促大型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各个击破风险点。比如,为规范影子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完善银行理财和同业业务管理体系,严禁开展理财资金池业务等。
第三是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并初显成效。截至2015年9月末,银监会已与63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此外,银监会作为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成员,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议程设置、标准制定和实施评估,另一方面努力提升中国话语权,维护我国银行业核心利益,并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最新成果,用于完善我国银行业审慎监管制度框架。
这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为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创新不断发展,未来金融监管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因而,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和“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均提出了改革和完善现有金融监管体制的要求。其中提出,要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从鼓励金融创新角度来讲,监管应当进行调整。”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分析说。据了解,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已在加强银行卡业务监管、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监管等方面积极进行协调。
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以来,各国都高度关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是,新技术、新制度等的变化,都对以支付清算体系为核心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造成冲击,对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形成挑战。因此,“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要健全符合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专家分析,这既包括构建集中统一的货币支付清算和金融产品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系统,也包括建设统一共享的金融综合统计体系与中央金融监管大数据平台,以实现各监管机构充分及时的信息交换。
建立国家金融安全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也成为未来5年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比如,通过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等,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有助于全面提高财政和金融风险防控和危机应对能力。(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崔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