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法办组织召开会议 督促地方法规清理工作

21.08.2017  22:52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要求,  2017年8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地方法规清理工作联络员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副巡视员徐志群同志主持会议,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法制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地交流了“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清理经验和做法,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大家普遍反映有收获有启示。徐志群副巡视员对做好地方法规清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是全面清理,不留死角;三是确保质量,敢于硬碰;四是加快节奏,按时完成。国法办将进一步加大指导督促力度,于9月底召开清理工作专题会议。

  会后,参会人员及时向办领导汇报了会议情况。办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地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按时高效全面完成清理工作任务。同时,在组织开展全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过程中,对“放管服”改革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备案审查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