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复议处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03.08.2016  22:37

省政府法制办复议处组织学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为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到实处,加快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近日,省政府法制办复议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余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

意见》共计十部分,从五个方面对行政机关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二是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三是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四是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五是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通过学习,大家不仅了解了《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意义、立法目的,也对《意见》的具体要求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掌握。《意见》对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