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政办〔2015〕24号)

25.03.2015  13:26

 

各区、县人民政府:

  进入春季,我市降水天气偏少,气候持续干旱,已连续30余天出现5级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加之近期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增多,一旦出现火源,极易蔓延。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青海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和省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严峻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各区县政府要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和制度措施,集中精力抓好“春分”、“清明”等重要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本地区春季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根据省森林防火办公室和省气象台联合发布的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我市森林火险为红色预警信号。针对近期市民进山祭祖和春耕农事用火较多的实际情况,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多种渠道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深入认识森林火灾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危害,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祀,提高护林防火的责任意识。各级防火部门和扑救队伍要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大力普及科学扑火和紧急避险常识,坚决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查处的森林火灾案件公开曝光,以警示和教育群众。

  三、切实加强火源管理,确保重点林区万无一失

  各区县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大对重点林区和乡镇退耕还林地、私人承包林地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要求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立即进行整改。有林单位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理,严禁林区出现野外用火现象,并对林区道路两边及坟地周围的杂草进行彻底清除。进一步加强对火灾多发区域的巡查,重点地区和要害部位必须做到死看死守,确保不出现漏洞和隐患。

  四、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全面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各有关地区和单位要继续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森林火灾处置能力。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提高警惕,加强戒备,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做好防火物资的储备和检修工作,确保防火物资储备齐全、性能良好,全面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各地区各单位扑火队伍要做好扑大火的思想准备,保持高度戒备,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做到早发现、早扑灭,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损失降到最小。

  五、落实各项防火制度,严明森林防火工作纪律

  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加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掌握火情,准确、及时、逐级上报火情信息,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或越级上报现象发生。

  接此通知后,请各区县政府迅速组织动员,严明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积极安排部署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无疏漏、行动不怠慢。对因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导致本地区发生森林火灾的,要及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