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要求地质勘查单位坚持安全发展与绿色勘查有机结合
近日,青海省安全监管局领导分别出席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召开的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时,在充分肯定两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并就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 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入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地质勘查工作既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又要坚持生态立省、保护优先的战略,树立绿色理念、倡导绿色勘查,要在保护中勘查,勘查中保护,注重两者协调发展,为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三五”期间“131”总体目标而努力。
二是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贯彻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地质勘探单位党委书记、局长、分管领导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内部必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建立完善明责、考责、问责机制,加大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
四是 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措施到位。加强对地质勘探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效率。
五是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针对极端天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各院(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六是 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将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着力提高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可操作性,突出岗位需要和应知应会,强化培训效果。要坚持“成熟一家、创建一家”的原则,积极推进地质勘查单位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为确保全省地质勘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