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04.11.2015 13:21
本文来源: 法院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近日,原告马某某就因合同纠纷来到化隆县人民法院,状告被告韩某某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要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并要求被告韩某某依法履行相关责任。
化隆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经原告马某某所属村委会协调,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将原告马某某的5.4亩耕地流转给被告韩某某,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1300元,流转期5年,被告韩某某于每年8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如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000元。2014年被告韩某某未支付本年的费用,为此原告马某某多次向被告韩某某索要,但均遭到被告韩某某的拒绝。故原告马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要求被告韩某某对原告马某某的5.4亩耕地恢复原状,并支付原告韩某某2014年度的土地流转费7020元,同时支付原告马某某违约金20000元。
在审理过程中,经化隆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除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韩某某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被告韩某某给付原告马某某土地补偿款3500元(当庭给付)。
本文来源: 法院
04.11.2015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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