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我国草原生态持续改善

25.02.2016  13:06

十二五”以来,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加快实施草原保护建设重大工程,积极推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我国草原生态持续改善。

一是草原生产力保持较高水平。据农业部监测,2011年以来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连续5年超过10亿吨,“十二五”年均鲜草总产量较“十一五”年均产量增加8.4%。其中,2015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达10.28亿吨,较上年增加0.57%。二是草原植被状况明显好转。2015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4%,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较2011年提高3个百分点。据对内蒙古、新疆、青海等重点草原地区的监测,“十二五”期间我国北方草原植被盖度有较大幅度提高,草原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三是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和保护建设工程实施成效显著。“十二五”时期,国家持续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累计投入中央资金1018亿元,是“十一五”中央投资的6倍。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在牧区全面实施,落实草原禁牧面积12.3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6.1亿亩。据农业部监测,2015年退牧还草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较非工程区高出9个百分点,牧草高度高出48%,鲜草产量高出40.2%;工程区平均植被盖度和鲜草产量较“十一五”末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和7.7%。四是草原利用方式更趋合理。“十二五”期间,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在牧区全面实施,力度不断加大,草原超载过牧问题逐渐缓解,草原利用方式更趋合理。2015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3.5%,较上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较“十一五”末下降16.5个百分点。

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这为草原生态保护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农业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要求,遵循“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草原牧区工作方针,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惠牧惠草政策,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力度,全力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