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被双开涉与他人通奸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1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宋林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兼职取酬,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领取薪酬和项目开发奖;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打高尔夫球等;贪污公款;与他人通奸。其中,贪污、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宋林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宋林简历:
宋林(1963—),中共党员。同济大学固体力学专业工程力学学士。山东乳山人。
2012年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兼任香港中国企业协会会长、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2年中国改革年度人物。
2013年7月1日,受香港特区政府委任,集团宋林董事长获任太平绅士(行政上称为“非官守绅士”)
1985年进入华润集团,历任香港华润石化经理、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企发部总经理及华润投资开发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04年起,担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8年5月起,担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主席;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1年辞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
《财富》2012中国最具影响力的50位商界领袖排行榜,宋林榜上有名,排名第二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