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至南八滩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宜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我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后、报送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公开征示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泽库至南八滩公路工程位于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与海南州同德县间,工程起点位于黄南州泽库县,连接省道S203(阿塞公路)K197处,终点接省道S101线(西久公路)K235+300处,并与泽库—肃南公路中的同德至兴海段起点相接。线路总体走向由东南向西北方向,路线全长100.204km(含支线),为改扩建二级公路。本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分别采用80Km/h、60Km/h和环城及连线公路40Km/h,路基宽度10m(和日乡过境线路基宽度16m,泽库县城连接线路基宽度23m)。本工程拟定于2013年4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建设。工程总体投资估算为54240.436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与减缓措施
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与减缓措施详见本环评报告书简本。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泽库至南八滩公路符合青海省干线公路网规划,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将会对沿线环境产生不同程度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可得到有效防治,使对沿线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在认真落实国家和青海省相应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泽库至南八滩公路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场所
公众可登录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qhjt.gov.cn)查阅本工程环评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工程沿线附近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的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主要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区现存主要环境问题;拟建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不赞同的理由;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省公路收费管理处
联系人:郝工,电话:0971-6187402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邮编:810008
环评机构: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陆地,联系电话:0971-8458532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邮编:810007
泽库至南八滩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有关事宜第二次公示 .pdf
青海省公路收费管理处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