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09.05.2014 05:3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西宁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西宁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为省林业厅设有服务窗口,并放置便民服务资料,便于随时查询工作办事程序。 3.青海省档案馆。青海省档案馆为省林业厅设有服务窗口,并放置便民服务资料,便于随时查询工作办事程序。 4.青海省图书馆。青海省图书馆为省林业厅设有服务窗口,并放置便民服务资料,便于随时查询工作办事程序。 5.其他形式。通过厅一楼大厅设立便民资料取阅点、公示栏等,及时公开各类相关信息。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
(五)公开的程序 1.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应及时对本部门需公开的内容汇总整理,报处室领导审批后,交由厅办公室在网上发布。凡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报主管厅领导批准。 2.对公众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进行登记,交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厅领导审核后,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可以公开的应予公开,公开内容应告知有关当事人,不能公开的在规定时限内要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应收集公众意见和反应。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当积极采纳;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并做出说明解释。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骤 为促使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按照边实施、边规范的要求,当前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5月2日至5月20日) 厅办公室印发《青海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按照方案分工梳理本部门从2012年1月至今产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于5月20日前经处室领导审签后报厅办公室,2012年以前的政府信息于8月20日前经处室领导审签后报厅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20日至6月15日) 厅办公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设置栏目,整理各部门公开内容,报厅领导审批后,填写网站内容。 (三)督查考评阶段(2013年8月20日至9月20日) 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要总结工作经验,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改变政府作风,有利于政府与公众互动,是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面宽、量大,要求高、纪律严、责任重。全厅上下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抓,厅机关各处室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目标。 (三)健全制度,严格管理 根据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处室领导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审签。信息管理员要树立信息发布安全意识,不得将用户名和口令透露给他人,信息发布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即时申请更改口令。凡因用户名和口令管理不当造成信息篡改和误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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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014 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