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黄标车鼓励淘汰工作即将开始 黄标车提前淘汰最高补贴1.8万元
2016年6月17日,记者从西宁公安交通管理局第五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黄标车鼓励淘汰工作即将开始,此次黄标车鼓励淘汰工作由西宁市公安局、西宁市环保局、西宁市财政局、西宁市商务局4家单位负责,6月20日起,市民可在西宁市车管所业务受理大厅12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补贴的范围
◆黄标车是指在西宁市行政区域注册登记,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黄标车提前淘汰是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黄标车注册登记所有人将黄标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报废处理:
有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一年以上淘汰的。
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淘汰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淘汰,不享受补贴:
行政事业单位的黄标车(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黄标车。
2016年4月30日前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
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照报废车辆处理。
凡参加车改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车辆不享受黄标车补贴。
●补贴的车型和标准
2016年度黄标车提前淘汰的,按照货车、客车、轿车三类车型给予补贴,以公安交管部门发放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类型为主,具体标准为:
◆货车:重型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每辆补贴13000元;轻型每辆补贴9000元;微型每辆补贴6000元。
◆客车:大型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每辆补贴11000元;小型(不含轿车)每辆补贴8000元;微型(不含轿车)每辆补贴6000元。
◆轿车:1.35升及以上排量每辆补贴16000元;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每辆补贴10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每辆补贴6000元。
◆有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5年以上淘汰的或无使用年限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轿车类黄标车淘汰,在上述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每辆车增加5000元。
●补贴资金的申请及审查程序
◆车主将黄标车提前报废淘汰后,由本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兑付窗口领取填写《西宁市2016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并办理补贴申领手续。
◆申请补贴车辆需提交以下材料:
《西宁市2016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
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的报废车辆照片(显示报废车辆牌照、全貌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
《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与车主本人同名的银行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原件及复印件。
◆财政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工作由西宁市环保局、西宁市商务局、西宁市公安局交管部门、西宁市财政局联合办公窗口人员集中时间、统一受理,办理窗口在西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受理大厅12号窗口。
西宁市环保局负责对申请补贴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范畴审核确认。
西宁市商务局负责对车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是否真实、是否可纳入2016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范畴等内容审核确认,已享受中央财政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补贴。
西宁市公安局交管部门负责对申请补贴车辆是否属于2016年提前淘汰范围、车辆所属辖区、车辆车型与申请补贴金额是否相符、《机动车注销证明》是否真实等内容审核确认。
经西宁市财政局最终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西宁市环保局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车主银行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理由。
●补贴时限
2016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期限:
执行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