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学技术厅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30.12.2014  12:08
  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厅2014年贯彻执行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也是我厅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任务的坚强政治保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实施意见》是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工作。为此,我厅党组专门制定了《中共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务实精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明确职责、分工、纪律等方面的要求,注重源头治理,从制度层面发力,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推进全厅改革创新工作。
      ㈠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认真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厅工作通盘考虑、整体部署、协同推进,党组书记身体力行带领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一是根据厅党组成员工作变动,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始终保持领导小组能够有效开展工作。二是2014年厅党组第一次会议就对厅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使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整体谋划,合力推进。三是适时组织召开了全厅2014年党风廉政工作大会,并下发了《省科技厅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在全厅范围明确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落实措施。
  ㈡ 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基础上,厅党组详细制定了省科技厅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案。并且,厅党组书记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监督到位。真正实现“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工作机制。
  ㈢  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工作体系。根据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厅党组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同推进科技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构建了“一把手”总负责,主管领导各司其责,各部门具体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工作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思想道德水平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我厅下发了《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安排意见》,对厅属各基层党组织明确提出了学习的重点内容、学习目标和学习要求。同时,按季度制定学习计划表,每季度突出不同学习主题,并对上季度学习安排进行验章检查,做到明确安排,及时督促。特别是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党组书记亲自做党课,其他党组成员也根据职责分工为厅系统党员干部讲党课3次。同时充分发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年共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专题学习2次。全厅党员干部年人均参加集中学习6次,人均完成读书笔记8篇以上。
   ㈠  抓好理想信念教育。 厅党组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作为一项治本的措施来抓。 一是 组织开展了学习党章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全厅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 在党政主要领导讲党课时, 也特别将理想信念作为重要内容。厅党组书记、厅长解源同志带头给厅党员干部上了题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中国共产党奋斗的终极目标暨廉政教育”的专题党课。 三是 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学习读本》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等纳入了廉政教育重点学习内容。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教育影片,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党性党纪教育。 四是 组织庆“七一”征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㈡  抓好廉洁从政主题教育。 在全厅系统开展了“牢记宗旨 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一是在集中学习和自学的中,督促党员干部以认真学习《党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 特别是 将《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努力达到“领导干部熟悉、人事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法规知识竞答活动,厅系统共16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竞答活动,优秀率达95%。三是组织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参加廉政法规教育培训和廉政教育测试,增强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2014年共组织3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廉政测试。四是围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焦裕禄》等电影200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营造廉政文化。 为切实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廉政文化在加强和改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一是围绕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日读一篇文,月读一本书”读书思廉活动,订阅《党风廉政建设》、《昆仑之剑》等党风廉政建设刊物20多份,购买廉政书籍200余册。二是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发动广大党员订阅使用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党性教育,弘扬先进典型、引领社会风尚,截止目前我厅已有近百名党员订阅了共产党员微信,开辟了开展党员教育的新阵地,学习的新平台。三是以党员活动室宣传园地为依托,让廉政名言警句进机关、进单位。上述工作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和教育,提高廉政意识,增强勤政责任心。
  通过系统学习、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全厅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自觉遵守党风党纪和时刻保持廉洁从政的意识明显增强,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思考更加深入,为做好工作提供政治保证。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实施意见》,厅党组结合实际,突出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这个工作重点,并从严明党的纪律、维护群众利益、选好用好干部、支持查办案件、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监督考核等重点任务入手,以问题为导向,侧重制度建设,狠抓任务落实,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㈠ 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 一是 通过提任、轮岗、考录、挂职等形式,努力建立一支勤政、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使得一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年内,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结合我厅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科级干部1名;轮岗交流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4名。 二是 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把对干部的管理监督贯穿于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各个环节,先后修订完善了《省科技厅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办法》、《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办法》、《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暂行办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年内厅党组成员对本年度轮岗交流的1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开展了集中谈话活动。
  ㈡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厅党组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青海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作为明确责任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建章立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是根据我省开展严肃工作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结合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全厅系统开展狠刹“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提升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的严肃工作纪律专项整治活动。下发了《省科技厅严肃工作纪律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针对干部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力,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购物、聊天、玩游戏及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办私事等整治内容组织开展了自查、征求意见、整改等活动。
  二是规范“三公经费”使用。按照“三公经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规范经费使用程序。截止目前,公务接待比上年同期减少71.2%;公务购车及运行管理比上年同期减少30%。厅系统“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6.41%。
      三是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格、会期,能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切实提高办会的质量和实效。全年共组织召开厅务会12次、厅工作务虚会2次,对会议议题提前充分酝酿提练,规范会议程序,限定汇报发言时间,提高了会议效率。组织全省性会议2次(科技工作会议、科技奖励大会),各半天,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24%。严格控制发文。精简文件简报,严格规范发文管理程序,减少发文数量,切实转变文风,提高了发文质量。厅发文比去年同期减少6.25%,简报减少了20.9%。
四是加强行政审批清理,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我厅行政职权目录,对我厅负责的行政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完成了非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确定了涉及行政服务事项共17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0项,行政确认14项。
  ㈢ 严明党的纪律。厅党组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首先是围绕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制定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其次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程序办事,在科技工作的重大事项、科技经费使用、干部选拔作用等方面都通过党组会和厅务会民主讨论,集中决策。
      ㈣ 严格检查考核。厅党组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加强对“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的监督,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厅党组每个成员职能职权,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年内修订完善了我厅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
  ㈤ 强化监督职能,支持纪检监察工作。驻厅纪检组按照“三转”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制定了监督检查细则,加强了对厅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厅机关党委(纪委)落实承担机关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结合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机关纪委协助驻厅纪检组切实做好执纪监督相关工作,年内共协调、配合办结信访件4件。
  四、健全科技管理,推动惩防体系建设
  通过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科技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与科技管理风险防控相统一,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与全厅核心工作紧密结合,并从制度建设着手,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上水平、增效率。
  ㈠ 深化科技行政管理改革,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结合我厅2014年新制定的“三定”方案,进一步转变职能,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科技管理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政务公开。2014年围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对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
  ㈡ 加强对科研项目和资金的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科技部关于改进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相关精神,加强科技管理基础性工作,逐步完善科技项目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管理,提高效率,防范风险。同时,加大了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工作力度,做到前期预算评审、中期检查评估、结题决算评审。
  ㈢“制度+科技”,规范权力运行。通过逐步完善厅内部管理制度、监督制约制度,使科技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年内,协调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省级科技发展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制定《青海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监督管理财务验收工作指南》、《省科技厅车辆管理制度》、《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科学技术厅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等制度和规章,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总之,一年来,我厅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廉政教育还需探索更加多样化的形式,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切实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还需逐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探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新机制。一是继续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通过强化学习制度,保证学习的自觉性,提高学习效果。二是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相关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对科技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此同时,加大监督检查,支持配合驻厅纪检组有效行使监督权。三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效能建设的意见》、《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统筹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三基建设”,加强基层组织、打牢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强化科技服务意识,提升依法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