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方案出台

01.02.2015  11:07
核心提示:   2014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做出的全面部署。为进一步明确我省的贯彻意见和政策措施,在实地调研和

   2014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做出的全面部署。为进一步明确我省的贯彻意见和政策措施,在实地调研和通盘研究的基础上,日前,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于2015年2月开始执行,有效期5年。

  据了解,该《实施方案》明确了现阶段我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十一类发展重点: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商务咨询、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研发设计、人力资源和品牌建设、售后服务、服务外包。并对发展重点进行了任务分工,将具体任务逐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区,为《实施方案》的落实奠定基础。同时,为给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该方案还制订了六大类政策措施,包括加大财税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完善市场环境,增强创新能力,引导集聚发展,完善统计制度等。该方案的出台,必将对促进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