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法院召开任命暨表彰优秀人民陪审员大会
22.12.2014 12:50
本文来源: 法院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按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经过个人自荐,所在单位推荐同意,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提请河南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有8名同志被任命为河南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此次,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于建设、卫生、劳动以及社区等单位,他们热爱人民陪审工作,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感强,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对所属领域的相关政策比较熟悉。
12月19日上午,县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任命暨表彰2014年优秀人民陪审员大会,对8名新增补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命,同时表彰了2名2014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县人大、政协、政法委、检察院的领导及全院干警参加了任命大会。 会议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瑞兵主持。
会上,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红卓玛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文件和院党组表彰决定,莅临会议指导的领导给新增补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和荣誉证书。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永山同志讲了话。首先他对新增补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和荣获2014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的两名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他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县法院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对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摆正关系,积极参与,自觉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二是要发挥优势,认真参与,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三是要求廉洁自律,遵守法纪,干干净净司法。四是要求准确定位,转变观念,投入角色。他希望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的过程中,发挥自身优势,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服务的“宣传员”,司法为民的“监督员”,沟通群众的“联络员”。争做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新增补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罗藏卓玛同志代表全体人民陪审员发了言,表了决心。
最后,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仁青措同志就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规则给新一届陪审员做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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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法院
22.12.2014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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