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制定出台办法 履职考核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26.12.2015 11:40
本文来源: 政府
为了形成考核、反馈、奖惩和整改的一系列机制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办法》对履职情况考核结果的运用作出了明确解释“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管理监督、培训教育、调整任免、提醒谈话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经甄别考察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分别给予相关诫勉程序或进行组织调整。
《办法》规定,为便于量化考评结果,区分区县、市直工作部门正副职进行打分,总分由“履行岗位职责、市领导评价(正职评价)、民主测评、考核组评价”四部分按比例构成。其中,履行岗位职责得分由班子绩效得分折算;领导评价得分由相关层级领导按德、能、勤、绩、廉五个要素进行评价;考核组评价由个别谈话情况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分值核算构成。根据综合得分排名,评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得分列后3%或在本班子中得分明显偏低,测评总票数中“一般”和“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县级领导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实施甄别考察。
为确保程序公正,组织部门全程跟进严控步骤。按照正职管“全盘”,副职抓“具体”的原则,把年度工作绩效目标责任分到每个班子成员“名下”,要求每一名县级领导干部,每个月对个人履职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在年终集中考核时由考核组进行审核。集中考核与年度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一并进行,在被考核单位召开述职测评大会,班子成员按一定比例进行会议述职,同时进行集中民主测评和会议个别谈话。最后由考核组提出初步意见,报请市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等次。
近年来,为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环境,西宁市做了许多有益探索,先后研发了网络民主测评系统,引入了中期反向测评,设置了上级评价、同级互评、群众评价等多维评价分值权重,全面客观地分析县级干部的履职情况。《办法》的应运而生,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将先前各种考评方法整合升级,形成了针对县级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考评专项制度,从制度层面对市管县级干部能“上”能“下”提供了依据。
本文来源: 政府
26.12.201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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