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

26.01.2018  13:20

  青海新闻网讯  正在召开的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民盟青海省委委员们关注司法体制改革,向大会递交关于让司法成为创新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的集体提案。

  委员们认为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司法这一防线无法解决社会矛盾或无法实现社会正义时,社会矛盾就有可能演变为社会群体事件。司法改革是社会管理不可分割的部分,司法改革事关社会管理创新的成败,其核心内容是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的改革。当前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中面临司法权的行使受到各方面的干扰、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机制滞后、司法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等状况。

  委员们建议:一要更新服务理念、化解矛盾。坚持以审判工作和执法办案为中心,公正高效地审执好每一起案件,依法妥善解决当事人的诉求。二要坚持能动司法、公正司法。关注经济社会和群众的司法需求,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三要坚持依法参与、依法服务。在参与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保持适当,采取的方法手段既要考虑可行性、创新性,更要考虑合法性。四要创新方法模式、增强实效。必须深入分析当前的国情特征和当地的具体情况,掌握社会结构和管理模式的新变化,在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大背景下寻找审判工作新的切入点,通过改革增强司法工作的预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