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向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开炮”
(记者 崔永焘 摄影报道) 12月23日,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行政指导会,通报专项执法行动总体情况,并对全省燃气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披露。
今年5月10日起,青海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开展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通过对公用企业抽查、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收集涉嫌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案件线索20件,其中立案调查18件,结案12件,涉案案值约545万元,收缴罚没款104.45万元。
我省专项执法行动分成宣传组织、调查处理和建议警示3个阶段进行,及时成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召开执法工作会议,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辅导,并向省政府有关领导进行专题汇报。
为扩大专项执法影响力,省工商局在全省各大主流媒体刊登了《关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公告》,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印发《致全省公用企业的一封公开信》,督促公用企业主动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布了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了本地区公用企业户数、行业类别、地域分布、投诉举报情况等基本信息进行摸排。在对全省377家供电、供水、供气、公交、殡葬等行业公用企业(含分公司和营业网点)进行“进场式”调查基础上,我省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大数据分析了我省公用企业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突出的部分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共约谈公用企业负责人36人次,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25条。
由于前期工作到位,消费者举报投诉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热情高涨,案件线索较以往明显增长。省内公用企业也按照要求积极进行自查自纠,省垣电信、电力和公交企业等负责人主动到执法机关汇报工作,表示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专项整治活动,不回避不护短,坚决按要求整改。
省工商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工作预案在全系统执法骨干库中随机抽取23名执法人员,并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专业会计11名,按照3%的比例抽取11家公用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责令3家公用企业向消费者退还不合理收费18.7万元,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了公用企业经营行为。
指导会上,省工商局向全省部分燃气企业通报了燃气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企业主动整改存在的问题,为构建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承担一份社会责任。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是对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次有侧重点的重要战役,全省针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整治和执法行动永远没有终点,将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的原则,利用好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的“菩萨心肠”,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施“霹雳手段”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