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质量仍居消费投诉首位

07.03.2016  10:16

  青海新闻网讯 3月4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费者协会联合省旅游局、省公安厅、司法厅、质监局、食药监局、旅游局、邮政局、通信管理局、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召开“2016年青海省3·15活动暨2015年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新闻通报会”,通报过去一年,全省各行业执法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累累战果。

  记者从会上获悉,商品质量仍居消费投诉首位。汽车销售、互联网和快递服务成为消费者投诉增幅最大的三样服务和商品。青海各级经侦部门共立案侦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93起,破案85起,抓获人员104人,涉案金额1117万元。青海服装抽样合格率仅为67.5%。儿童玩具抽取样品合格率仅为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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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销售快递服务投诉增幅大

  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辛晓忠介绍,与去年相比,市民拨打12315咨询的热情有所上升。但投诉、举报数量出现小幅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增幅较大的商品和服务是:汽车销售、互联网和快递服务。

  2015年,因汽车售后服务引起投诉数量为55件,呈不断上升趋势,由于销售商的服务质量滞后,导致消费者购买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各种状况,无法及时维修。

  同时,网购纠纷开始出现,网上购物投诉数量虽然不多,但解决难度大,备受消费者关注。

  同时,网购的普及也让快递服务第一次成为消费投诉热点。据介绍,省内快递服务存在经营行为不规范,有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实际问题,使得消费纠纷随之增多。消费需求发展的新趋势,客观要求有关部门密切关注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的变化,加强规范和管理,培养新的消费增长点。

  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黄利利介绍,2015年,我省针对服装、儿童玩具、眼镜、手机等多种流通领域商品做了抽样检验,由于这类检查大多针对群众投诉较集中的店铺,所以,检查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去年,我省抽取服装样品40组,27组样品检验合格,合格率为67.5%。主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标志、纤维含量、PH值、色牢度等,可能造成消费者皮肤过敏,引发皮肤炎症,危及人体健康等后果。

  抽取儿童玩具样品40组,合格率为37.5%。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结构、尺寸、部件间隙等,可能对儿童正确玩具使用、身体安全造成影响。

  抽取眼镜样品60组,太阳镜样品,合格率为38%;眼镜镜片样品,合格率为66.66%。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可见和紫外光谱范围、色极限、光学中心棱镜度、抗冲击性、厚度偏差等,可能对消费者视力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抽取手机样品34组,合格率为85.3%。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发送和接收灵敏度的频率特性、发送响度评定值、接收失真、接收响度评定值等,可能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

  抽取冰箱样品10组,合格率为60%。主要不合格项目是耗电量及标志和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容易造成消费者对产品的错误使用,操作不当会造成人身危害,存在安全隐患。

  抽取洗衣机样品11组,合格率为54.54%。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易导致电动机温升超标,容易引起线路短路造成火灾,存在安全隐患。

  据悉,所有经检查不合格的商品均将在全省范围内,下架退市处理。

   省消协:质量问题仍居消费投诉首位

  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熊永生介绍,质量问题仍居消费投诉榜首,占总投诉量的53.24%。目前来看,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房屋及建材类和服装鞋帽类投诉量位居商品类投诉前列。

  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其他商品服务、电信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及邮政业服务的投诉位居服务类投诉的前列。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陈燕介绍,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将是“新消费我做主”。对此,我省将集中开展三大类17项维权服务活动,强化行政监管,净化市场环境。对我省通信企业、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企业开展行政约谈;组织整理2015年度工商机关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披露曝光;开展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宣传活动;对近期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家电商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清查退市;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对流通领域商品打折、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实施专项检查。